大连市东大人才职业技能提升服务平台
Dalian Dongda HR Service Platform for Vocational Training
文章
文章
搜索
搜索
首页
政府补贴
在线留言
会员登录
|
会员注册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学校位置
|
手机站
1
互联网+职业技能提升
论坛首页
>>
劳动关系
>>
案例:试用期劳动风险
注册
|
登录
|
全部帖子
人力资源管理师
|--战略与规划
|--人力资源管理师(三级)
|--招聘与配置
|--培训与开发
|--绩效管理
|--薪酬管理
|--劳动关系
健康管理师
|--心理咨询师三级
|--心理咨询师二级
EAP大讲堂
|--EAP大讲堂
BPO外包
|--BPO外包
共
1
页
首页
上一页
1
下一页
尾页
<<上一篇
下一篇>>
dongdarencai
等级:
管理卡
头衔:
中级会员
星数:
帖数:
241
精华:
0
积分:
493
消息:
查看资料
发布于:
2014-12-22 15:13
字体大小:
大
中
小
1
#
案例:试用期劳动风险
案例:万小姐应聘到上海一家公司,公司与他签订了一份“试用期合同”,约定试用期为三个月,月工资为1200元;试用合格转正后再签订正式劳动合同,月工资为2000元,并缴纳社会保险费;在试用期间,双方都可随时解除劳动关系,对方不得提出异议。两个月以后,公司以万小姐试用期间不符合录用条件为由,提出解除劳动关系。万小姐不服,提请劳动争议仲裁。
问题:一、试用期企业是否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
二、企业是否可以和员工单独签试用期合同
三、员工是否可以得到经济赔偿,赔偿金怎样算
四、企业应该如何防止这些事情的发生
一、试用期企业是否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
必须有事实依据证明劳动者不符合录用标准,但是企业在员工上岗之前应该跟员工说清楚岗位要求,以及岗位胜任能力。岗位说明书一定要有员工签名,不需要附带在合同上面。(用人单位在试用期中,要解除与劳动者的劳动合同,必须有证据,有理由,证明劳动者哪些方面不符合录用条件,为什么不合格。如果用人单位恶意使用劳动者,不尽应尽的义务,劳动者诉诸法律时,用人单位要承担败诉的风险。)
二、企业是否可以和员工单独签试用期合同
试用期在劳动合同中可以约定,不需要单独签的。如果单独签订试用期合同 那么该合同会被视为正式合同。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三、员工是否可以得到经济赔偿,赔偿金怎样算
由于劳动法规定试用期薪资不得低于正式的80%,所以1200元的使用薪资不符合规定,应为2000*80%=1600元,每个月应该多补400元,400*2=800元,所以工资补偿应该是800元,还有附带的2个月的社会保险。入职2个月还没有签订劳动合同,那么双倍赔偿无法避免:4000元。工作已满2个月不到6个月,企业应赔付补偿金0.5个月工资。总计赔偿金额:4000元双倍工资+0.5个月(1000元)工资+800元工资补偿+补交社保。(社会保险在大部分地区不会被列入仲裁的重点,这个问题结合各地具体实际)
个人签名
555
IP 属地:大连
相关帖子
2020劳动关系协调员(一级)基础知识大纲
2020劳动关系协调员(二级)基础知识大纲
2020劳动关系协调员(三级)基础知识大纲
2020劳动关系协调员(四级)基础知识大纲
2020劳动关系协调员课程简章
2020人力资源管理师(一级)基础知识大纲
2020人力资源管理师(二级)基础知识大纲
2020人力资源管理师(三级)基础知识大纲
2020人力资源管理师(四级)基础知识大纲
2020人力资源管理师课程简章
收藏
顶
0
踩
0
共
1
页
首页
上一页
1
下一页
尾页
<<上一篇
下一篇>>
网站首页
更多
首页
政府补贴
最新课程
考务通知
网站首页
更多
行业知道
学校博客
人事外包
学校位置
视频课程
学员论坛
为天地立心!为生民立命!为往圣继绝学!为万世开太平!
!
学校专栏:
学校专栏:
技术支持:
大连东大人才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
管理登录
×
账号登录
登录
忘记密码
立即注册
更多登录方式
消息内容
×
消息长度最多可添加100个汉字或者200个字母
回复内容
×
编辑回复内容
×
每日签到
×
今天签到了吗?请选择您此刻的
心情图片
并写下
今天最想说的话
!
参与投票的会员
×
请选择投票选项
设置主题图章
×
选择主题图标:
无图章
精华
热帖
美图
优秀
置顶
推荐
原创
版主推荐
爆料
编辑采用
广告/SPAM
恶意灌水
违规内容
文不对题
重复发帖
--------
我很赞同
精品文章
原创内容
操作说明:
积分看帖
×
积分看帖
×
用户名
时间
积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