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专门就此次施行的《暂行规定》和《实施办法》)采访了大连市改善城市人口结构领导小组办公室(简称市人口结构办)的牛雪茜,她说,在新政策施行前,我市引进人才落户一直按照2003年8月18日出台的《大连市城镇户籍制度管理改革办法》(以下简称《改革办法》)执行。她详细解读了此次引进人才落户新政与以往人才落户政策的不同。
区域划分重新调整
《改革办法》把我市行政区域划分为主城区、新城区、卫星城和小城镇来分别管理。
《暂行规定》作了重新划分为主城区、新市区和新区。主城区调整为中山区、西岗区、沙河口区、甘井子区、旅顺口区、高新区;新市区调整为金州新区、普湾新区和保税区;新区调整为由长兴岛、瓦房店组成的渤海区域,由庄河、花园口、长海组成的黄海区域及普兰店。
牛雪茜解释说,按照新规定,凡符合条件的外省市引进人才均可在我市行政区域内落户,我市新区各类人才迁入主城区、新市区应适用新规定。
落户门槛降低
牛雪茜说,此次《暂行规定》中做了调整,不仅在学历条件上由大学本科放宽至大学专科,还取消了“要求夫妻双方均应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才可落户”的规定,只要引进人才落户,其配偶及未婚子女都可随迁,没有任何条件限制,随迁子女也从原先的“未成年子女”放宽到“未婚子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