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防忽悠之五:“加上社保个人部分就够最低工资了”
忽悠五:“加上社保个人部分就够最低工资了”
小李在北京某单位工作,某月到手的工资只有1350元,下班看见报纸上写到北京2013年最低工资调整到1400元,自己低于最低工资了,于是找到单位人事询问。单位人事回复:“你这月到手工资1350元,加上你自己的社保个人部分208.58元,实际是1558.58元,没有违反最低工资规定。”
【专家支招】:
最低工资标准,是指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或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时间内提供了正常劳动的前提下,用人单位依法应支付的最低劳动报酬。《关于调整北京市2013年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京人社劳发[2012]349号)第一条里明确了:
“下列项目不作为最低工资标准的组成部分,用人单位应按规定另行支付:
(一)劳动者在中班、夜班、高温、低温、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环境、条件下的津贴;
(二)劳动者应得的加班、加点工资;
(三)劳动者个人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北京2013年的最低工资标准应当是扣除劳动者个人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之后不能低于1400元,案例中单位违反了最低工资规定。
需要特别说明的是:《最低工资规定》(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令第21号)第七条明确了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的不同行政区域可以有不同的最低工资标准。目前各地规定并不一致,有的地方在发布最低工资标准时已经考虑了劳动者个人社保因素,无需扣除后适用。劳动者可向当地劳动保障部门了解详细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