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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政府补贴职业技能提升培训专题问答

时间:2020-03-07     【原创】   阅读

职业技能提升培训专题问答

 

(一)哪些人员可以参加新一轮政府补贴职业技能培训(职业技能提升培训)?

答:我市行政区内,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就业创业要求和培训愿望的人员均可参加政府补贴职业技能培训。具体为:

1、我市户籍的贫困家庭子女(区民政部门按规定认定的低保家庭、贫困残疾人家庭、建档立卡贫困家庭的16-24周岁,有劳动能力的子女)(依据:辽人社发〔2019〕81号);

2、我市户籍的城乡未继续升学的应届初高中毕业生(以下简称“初高中毕业生”);

3、户籍地或居住地为我市的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含返乡农民工);

4、在我市办理失业登记的下岗失业人员;

5、我市户籍的残疾人;

6、确有劳动能力、就业意愿和培训需求,不具有按月领取养老金资格的人员;

7、具有我市户籍或居住证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3年内(毕业证书标注日期,下同)未就业毕业生或我市行政区域内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3年内未就业毕业生(含技师学院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

8、退役军人;

9、符合条件的企业职工。(①参加企业职工岗位技能提升培训应符合的条件:我市行政区域内依法登记设立的企业中,与企业签订劳动合同、由企业依法缴纳社会保险并履行用工备案的企业职工,包括管理岗位企业职工(仅限职工个人申报岗位技能提升补贴)、实际用工单位组织劳务派遣企业职工;②困难企业职工;③参加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应符合的条件:在①条件的基础上,应为与企业签订不低于1年期限的劳动合同的技能岗位3年内(指自签订劳动合同或转岗之日起3年内)新招用人员和转岗在职职工)

其中前6类人员以下简称六类人员。

(二)参加哪些专业的培训可获得政府补贴?

答:根据产业发展和市场需求,市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和财政部门会定期发布政府补贴培训职种目录,参加目录中的职业(工种)培训,并取得相应证书的,可获得培训补贴。企业职工除此目录外,参加其他职种培训,并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等相应证书的,也可获得培训补贴。目前以2019年10月发布的大连市政府补贴培训职业(工种)目录(2019年版)中培训职业(工种)为准(有生产类、制造维修类、餐饮及酒店服务类等11大类87个技能培训专业、2个创业类专业、10个专项职业能力专业、13个实训项目类专业)。(《关于印发<大连市政府补贴培训职业(工种)目录(2019年版)>通知》(大人社发〔2019〕353号)

温馨提示:开展培训前,请与鉴定考试部门沟通,培训职种可否开展鉴定考试。

(三)新一轮政府补贴职业技能培训采取什么样的补贴方式?(可以不用交费,直接参加培训吗?)

答:企业职工和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的培训补贴方式是“先垫后补”,其他7类人群可免费参加培训。

1、除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和企业职工外,参加职业技能培训和创业培训的七类人员,培训后取得相应证书的,给予培训机构一定标准的职业培训补贴和不同职业(工种)的初次职业技能鉴定补贴;取得《培训合格证书》的,给予培训机构一定标准的职业培训补贴。

2、符合条件的企业职工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按一定标准给予职工个人培训补贴。对于企业出资组织职工开展岗位技能提升培训的,培训补贴直补企业,其中企业委托政府补贴培训认定机构开展培训的,在开班备案审核通过后,可以先预拨30%的补贴资金给企业,其余资金在企业职工取得相应证书后,据实拨付给企业。

3、企业委托实施培训机构,共同组织职工参加企业新型学徒培训的,在开班备案审核通过后,可以先按照一定职业培训补贴标准预拨30%的补贴资金给企业,其余资金在企业职工培训后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专项职业能力证书、培训合格证书、毕业证书)后,据实拨付给企业。

4、去产能企业失业人员、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退役军人可以免费参加政府认定的培训机构组织的项目制就业技能培训或创业培训,取得职业资格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专项职业能力证书、培训合格证书后,对承担项目制培训任务的培训机构,给予一定标准的职业培训补贴。其中在开班备案审核通过后,可以先预拨30%的补贴资金给培训机构,其余资金在培训人员取得相应证书后,据实拨付给培训机构。

(四)新一轮政府补贴职业技能培训补贴标准为多少?

答:1、除企业职工外的其他人群政府补贴培训补贴标准按照大连市政府补贴培训职业(工种)目录(2019版)(大人社发〔2019〕353号)执行。

2、开展企业职工岗位技能提升培训,符合条件的企业职工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按照初级(五级)证书1500元、中级(四级)证书2000元、高级(三级)证书2500元、技师3500元、高级技师5000元标准给予职工个人培训补贴,但对于企业出资组织职工开展岗位技能提升培训的,培训补贴按上述标准直补企业。

3、企业组织职工参加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的,学徒培训期满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专项职业能力证书、培训合格证书、毕业证书)的按照中级工每人每年5000元,高级工每人每年6000元给予企业培训补贴;取得专项职业能力证书、培训合格证书、毕业证书之一的按每人每年4000元给予企业培训补贴。

4、参保企业吸纳就业困难人员、零就业家庭成员就业并开展以工代训;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扶贫车间等各类生产经营主体吸纳贫困劳动力就业并开展以工代训的,培训任务完成后,将按以工代训人数给予企业3个月的培训补贴,每个月补贴培训额为企业所在地我市最低工资标准。

(我市自2019年11月1日起调整最低工资标准:中山区、西岗区、沙河口区、甘井子区、旅顺口区、长海县和各先导区月最低工资标准为1810元/月,普兰店区、瓦房店市和庄河市月最低工资标准为1710元/月)

特别说明:已经享受失业保险支持参保职工职业技能提升补贴的,不再享受同一职种同一级别的职业培训补贴;同一职种同一级别培训补贴不能重复享受;每人每年享受培训补贴不超过3次。就业重点群体只享受同一职业(工种)的初次职业技能鉴定补贴(不含培训合格证)。企业职工不再享受鉴定补贴。

(五)六类人员如何参加政府补贴职业技能培训及鉴定考试?

答:1.申请培训资格。“六类人员”持相关证件到就近街道(乡镇)劳动保障事务所进行个人基本信息填报并申领“职业技能培训券”;

持本人身份证和人员类别材料(贫困家庭子女需提供低保家庭或贫困残疾人家庭或建档立卡贫困家庭证明;城乡未继续升学的初高中毕业生、高校毕业生需提供毕业证;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需提供户口簿;下岗失业人员需提供《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残疾人需提供《残疾人证》;非大连户籍的高校毕业生及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除上述证件外,还需提供居住证)。

特别说明:“六类人员”应确保其所提供个人信息的准确性,因弄虚作假、信息错误等原因造成无法申领培训补贴或不符合职业技能鉴定申报条件而不能参加鉴定的,由个人自行承担相应责任和损失。

2.培训报名。“六类人员”办理完培训申请后,持“职业技能培训券”自主选择政府认定培训机构报名参加培训;

特别说明:如办理完培训申请后参训人员身份类别发生变化或补贴培训目录调整的,均以培训机构审核通过的开班备案时间为准。

3.组织实施。培训机构在大连就业培训管理系统完成开班备案;开班备案审核通过后,培训机构根据教学计划开展培训并组织学员参加鉴定。

(六)培训机构如何申领培训补贴?

答:1.预支培训补贴资金申请及拨付。面向退役军人等群体开展项目制培训的机构,在开班备案经区就业培训管理部门审核通过后,可在大连就业培训管理系统提交预拨补贴申请;审核通过后,由培训机构打印大连市项目制培训补贴(预拨)资金申请审核表(申请30%补贴资金)(加盖公章、负责人签字)、大连市项目制申请培训补贴资金(预拨)学员花名册(系统自动抓取数据)(加盖公章),向培训机构所在地区就业培训管理部门申报。区就业培训管理部门审核通过且公示7日无异议后,向当地财政部门申请预支培训补贴资金,区财政部门审核通过后将30%的预支培训补贴资金拨付给区就业培训管理部门,再由区就业培训管理部门将资金拨付至培训机构银行基本账户;

2.补贴申请。免费参加培训的七类人员(除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和企业职工)在结束培训及鉴定考试,并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专项职业能力证书、培训合格证书)后,培训机构向所在地区就业培训管理部门提出剩余(指项目制培训)或全部补贴申请,并提交以下申请材料:

①取得相应证书学员花名册及培训补贴相关申报表(信息管理系统打印);

②学员取得的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专项职业能力证书、培训合格证书)编号或复印件;

③全程培训视频资料(或培训学员人脸识别或指纹打卡记录);

④教学日志;

⑤培训机构与学员签订培训协议;

⑥学员考勤表(如提供培训学员人脸识别或指纹打卡记录可不提供);

⑦培训机构银行开户行及账号(首次申请时提供);

⑧培训机构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票据(或税务发票)(资金申请审核通过后提供)

3.补贴审核。申请材料经所在地区就业培训管理部门审核通过且公示7日无异议后,报区财政部门审核;

4.补贴发放。区财政部门审核通过后将补贴资金拨付到区就业培训管理部门;由区就业培训管理部门将补贴资金支付到培训机构银行账户。

(七)符合条件的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如何申报培训和申领培训补贴?

答:1.申请培训资格。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持相关证件(本人身份证原件;户口簿或居住证复印件;毕业证原件)到就近街道(乡镇)劳动保障事务所进行个人基本信息填报并申领“培训券”;

2.培训报名。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办理完培训申请后,持培训券自主选择政府认定培训机构报名参加培训,培训机构收取培训费并向学员开具正规票据;

3.补贴申请。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在结束培训及鉴定考试,并取得职业资格等证书后向户籍或居住地所在地区就业培训管理部门提出补贴申请,并提交申请材料:

1)本人银行卡或社会保障卡;

2)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专项职业能力证书》、《培训合格证书》,下同)原件;

3)机构开具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票据(或税务发票);

4)职业技能鉴定机构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票据(或税务发票)(申请不同职业的初次鉴定补贴时需提供)。

4.补贴审核。申请材料经所在地区就业培训管理部门审核通过且公示7日无异议后,报区财政部门审核;

5.补贴发放。区财政部门审核通过且公示无异议后将补贴资金拨付到区就业培训管理部门;由区就业培训管理部门将补贴资金支付到申请者本人社会保障卡或个人银行账户。

(八)企业如何组织职工参加政府补贴岗位技能培训及申领培训补贴?

答:1.企业与培训实施机构签订协议。参与企业可自行组织或根据实际需要自主选择经政府认定的培训机构,委托其开展企业职工培训,并与其签订合作协议,明确培训的方式、内容、期限、费用、双方责任等具体内容;

2. 开班备案。企业在大连就业培训管理系统新建开班备案(上传教学计划、学员花名册、企业职工一寸电子免冠照片(385×441以上像素,白色底板,不参加市级鉴定部门组织的鉴定考试的除外)等),并持如下材料到企业所在地区就业培训管理部门进行职工身份确认及开班备案审核:

①培训人员劳动合同复印件;②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③企业与培训机构签订的合作协议(企业自行组织培训的,不需提供)

3.预支培训补贴资金申请。委托政府补贴培训认定机构开展培训的企业,开班备案经区就业培训管理部门审核通过后,企业可在大连就业培训管理系统提交预拨补贴申请;初审通过后,持相关材料到企业所在地区就业培训管理部门进行申报;申领预拨职业培训补贴,企业需提供如下材料:

①大连市企业职工岗位技能提升培训补贴(预拨)资金申请审核表(申请30%补贴资金)(加盖公章、负责人签字、企业职工签字);

②大连市企业职工岗位技能提升申请培训补贴资金(预拨)学员花名册(加盖公章)。

以上材料可通过系统自动抓取数据、打印。

4.预支培训补贴资金审核与拨付。申请材料经所在地区就业培训管理部门审核通过且公示7日无异议后,报区财政部门审核;区财政部门审核通过后将30%的预支培训费补贴资金拨付给区就业培训管理部门,再由区就业培训管理部门将资金拨付至企业银行基本账户;

6.剩余(或全部)培训补贴资金申请及拨付。学员培训、鉴定完成,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后,由企业持相关材料到企业所在地区就业培训管理部门进行资金申请审核;区就业培训管理部门审核通过并公示7日无异议后报本地区财政部门申请剩余(或全部)培训补贴资金;区财政部门审核通过后,将剩余(或全部)补贴资金拨付给区就业培训管理部门,由区就业培训管理部门将资金拨付至企业银行基本账户。

申领剩余(或全部)职业培训补贴,企业需提供如下材料:

①大连市企业职工岗位技能提升培训补贴资金申请审核表(加盖单位公章、负责人签字、企业职工签字);

②大连市企业职工岗位技能提升申请培训补贴资金学员花名册(完成培训任务并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人员花名册)(加盖单位公章);

③取得的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编号或复印件;

④委托培训机构开展培训的,需提供培训机构出具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票据(或税务发票)等符合财务管理规定的凭证,留存复印件;自行组织职工培训的企业需提供培训相关的教材、培训耗材、企业培训导师授课津贴等税务发票或符合财务管理规定的凭证。

(九)企业如何组织职工参加企业新型学徒培训及申领培训补贴?

答:1.企业与培训实施机构签订协议。参与企业可根据实际需要自主选择具备相应办学条件的技工院校、职业院校、职业培训机构、企业培训中心等教育培训机构共同实施学徒培训,并与其签订合作协议,明确培训的方式、内容、期限、费用、双方责任等具体内容;

2.企业与学徒签订协议。参与企业在培训项目实施前与学徒签订培养协议,明确培训目标、培训内容与期限、质量考核标准等内容;

3.培训申报备案。拟开展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企业,持《辽宁省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申报书》(系统打印)及相关审核备案材料,向企业所在地区人社部门(或人社部门授权的职业培训管理部门,下同)进行培训申报,区人社部门审核同意后,由区人社部门持相关材料到市人社部门(市就业服务中心)进行备案。

申报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需提供如下材料:

1)《辽宁省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申报书》(一式3 份,加盖公章)

2)培训计划(包括师资配备情况);

3)企业与学徒签订的培养协议;

4)企业与培训机构签订的合作协议;

5)学徒花名册;

6)学徒劳动合同复印件;

7)企业营业执照;

8)学徒一寸电子免冠照片(385×441以上像素,不参加市级鉴定部门组织的鉴定考试的除外)

4.开班备案。培训申报审核、备案通过,且被列入企业目录清单后,由企业在大连就业培训管理系统完成开班备案;

5.预支培训补贴资金申请及拨付。开班备案经区人社部门审核通过后,企业可在大连就业培训管理系统提交预拨补贴申请;经审核通过后,持相关材料到企业所在地区人社部门申报。区人社部门审核通过且公示7日无异议后,向当地财政部门申请预支培训补贴资金,区财政部门审核通过后将30%的预支培训费补贴资金拨付给区人社部门,再由区人社部门将资金拨付至企业银行基本账户;企业申请预拨培训补贴资金,需提供如下材料:

1)大连市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补贴(预拨)资金申请审核表(申请30%补贴资金)(加盖公章、负责人签字、企业职工签字);

2)大连市企业新型学徒制申请培训补贴资金(预拨)学员花名册(加盖公章);

以上材料可通过系统自动抓取数据、打印。

6.组织实施。开班备案审核通过后,企业和培训实施机构根据培养计划按照企校双师带徒、工学交替培养的模式开展培训,确保学徒在企业工作的同时,能够参加系统的专业知识学习和技能训练,每年不少于600课时(其中在培训实施机构理论授课不少于160课时);

7.考核评价。学徒培训期满,可参加职业技能鉴定或结业(毕业)考核,鉴定或结业(毕业)考核合格后颁发相应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专项职业能力证书、培训合格证书、毕业证书)。

8.剩余培训补贴资金申请及拨付。培训任务完成,学徒取得相应证书后,由企业持相关材料到企业所在地区人社部门进行资金申请审核;区人社部门审核通过且公示7日无异议后,由各区人社部门向本地区财政部门申请剩余培训补贴资金;区财政部门审核通过后,将剩余补贴资金拨付给区人社部门,由区人社部门将资金拨付至企业银行基本账户。

申领剩余职业培训补贴,企业需提供如下材料:

1)大连市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补贴资金申请审核表(加盖公章、负责人签字、企业职工签字);

2)完成培训任务的学徒花名册(加盖公章);

3)学徒取得的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专项职业能力证书、培训合格证书、毕业证书)编号或复印件;

4)培训机构出具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票据(或税务发票)等符合财务管理规定的凭证,留存复印件;

5)不低于10次的培训视频资料等。

温馨提示:各地区就业培训管理部门要主动在区人社部门官方网站公开组织开展新型学徒培训的企业目录。

(十)符合条件企业职工个人如何申领培训补贴?

答:1.补贴申报。符合条件的企业职工,应在取得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12个月内(证书颁发日期在2019731日至20211231日之间),登陆大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网上办事大厅系统,通过失业保险技能提升补贴申报端口,选择“企业职工岗位技能提升”进行网上申报,准确填写相关信息(包括身份证编号、个人社保账号、联系电话、人员类别、证书类别、证书等级、证书编号、证书核发日期、职种、个人银行账户信息等)。

2.网上审核。系统自动进行信息校验,点击“证书审核结果查询”按钮,审核通过的,系统提示“您的证书已通过审核,待资金审核通过并公示无异议后支付至个人银行账户”;审核不通过的,可显示不通过原因。(职业资格证和技能等级证书查询网站: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全国联网查询系统http://zscx.osta.org.cn、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全国联网查询系统http://jndj.osta.org.cn)。

3.信息公示。各地区就业培训管理部门对审核通过的企业职工岗位技能提升补贴名单,在各地区区政府(或人社部门、就业培训管理部门)官方网站公示。公示的内容包括补贴人员姓名、身份证号(隐藏6位)、取得证书类别、等级、证书职种、证书颁发时间、拟补贴金额等情况,公示期为7天。

4.补贴发放。公示无异议后,各地区就业培训管理部门应按月汇总统计后,向当地财政部门申请补贴资金;区财政部门审核通过后,将补贴资金拨付给区就业培训管理部门,由区就业培训管理部门将资金拨付至申请人银行帐户或社会保障卡。

(十一)劳务派遣公司可与其他企业同样组织职工参加政府补贴职业技能培训,享受培训补贴吗?

答:劳务派遣公司不可以组织职工参加政府补贴培训,劳务派遣人员实际用工单位可享受政府补贴培训。劳务派遣实际用工单位在领取培训补贴时还需提供企业职工劳务派遣标准劳动合同文本及实际用工单位在岗证明。

(十二)企业职工个人是否可参加与本职岗位不同技能提升培训的培训,并在取得相应证书后,享受培训补贴?

答:企业职工个人参加岗位技能提升培训,专业不受本岗位工种限制,全部放开。除技能岗位外,管理岗位的企业职工个人考取职业资格证书,同样享受培训补贴。

(十三)企业新型学徒培训,企业委托培训的专业是否必须为职业院校、培训机构办学许可证相同专业?相近专业可否?

    答:职业院校可在办学许可核定的专业范围内开展相关相近职业(工种)的职业技能培训,但需填写“申报承担大连市政府补贴职业技能培训项目相关信息确认表”,并加盖业务主管部门印章。

(十四)企业新型学徒补贴申领是按培训发票实际费用据实实销?还是不看发票金额,完全按照文件规定的培训补贴标准全额给予?

答:完全按照文件规定的培训补贴标准全额给予补贴,如培训机构发票少于补贴标准,余额企业可享受。

(十五)培训者到哪家培训机构参加政府补贴培训都可以吗?

答:不可以。培训者需到经政府认定的培训机构参加政府补贴培训,只有经认定的培训机构才可承接市政府补贴职业技能培训工作。

(十六)我之前参加过政府补贴培训,现在还可再次参加吗?

答:符合条件就业重点群体和企业在职职工每年可享受3次政府培训补贴。但每人只能享受一次同一职业(工种),同一等级的培训补贴。

另外,已经享受失业保险支持参保职工职业技能提升补贴的,不再享受同一职业(工种),同一等级职业培训补贴。

(十七)培训机构如何申报政府补贴培训认定机构?

按照属地化管理原则,申请认定的培训机构向各区市县、先导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或职业培训负责部门,下同)提出书面申请,填报《大连市政府补贴培训机构申报表》,由各区市县、先导区人社部门依据相关要求(申请单位范围、条件、流程等),认定承接市政府补贴职业技能培训的培训机构,统一签订《大连市政府补贴职业技能培训认定机构协议书》,并报市人社培训管理部门备案,市人社培训管理部门汇总后,定期向社会公开发布认定培训机构名单。

(十八)哪些人群在培训期间可获得生活费补贴?

答:1.对城乡低保家庭、零就业家庭、建档立卡贫困家庭的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培训期间按实际参加培训天数和当地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据实给予生活费补贴。

(大政办发〔2019〕46号)规定“全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为720元/月,普兰店区、瓦房店市、庄河市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为每人每月500元;其他地区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与当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一致,为每人每月720元。”)

2.城乡未继续升学的应届初高中毕业生中的农村学员和城市低保家庭学员参加预备制培训的给予每人每月150元的生活补助。

3.贫困劳动力在参加项目制免费培训期间,参照当地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按实际参加培训天数给予生活费补贴(含交通费)。

(十九)“不具有按月领取养老金资格的人员”是指哪类群体,国家或省人社有无明确的对象?

答:是指到达法定退休年龄,但因某种原因无法按月领取养老金,但有培训和就业意愿的人。

第一次提交材料

(办理企业新建账号和开班备案审核,做开课前的准备,相关材料均有模板):

网上提交阶段:

①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盖公章)。

②培训方案(按照模板内容对*号部分进行修改后,加盖公章)。

③教学进度计划表(盖公章)。

建议在正常完课时间的基础上增加一周时间,以防有未按时完成课程的学员补齐课时。

④培训人员花名册(盖公章)。

⑤中小微企业证明:在职用工备案名单表(盖公章)或者2020年1月份向税务局提交的增值税总表(体现主营业务收入和资产总额)盖公章。

⑥大连市就业培训管理系统新建企业用户申请(盖公章)。

 

大连政府补贴培训合作机构;

学校名称:大连市东大人才企业管理职业培训学校

来访地点:大连市沙河口区杨树街35号东财继续教育学院知行楼110

政策咨询:0411-84712007 84711007 刘老师  微信: dongda2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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